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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大中城市口粮供应保障系统,确保城市居民粮食消费需求。根据大中城市特别是特大型城市人口构成和粮食消费需求状况,重点选择120 家左右的大中型成品粮批发市场,予以重点指导和政策扶持。成品粮批发市场要建立经营商户粮食经营诚信档案制度,强化入市粮食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检测,严格市场管理,健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和质量检测系统,确保口粮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
  全面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不断提高批发市场在提供粮食价格信息、资金结算、物流配送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创新市场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透明度,不断增强市场服务能力。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提高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建设管理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
  (四)完善粮食期货交易,发展粮食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粮食期货交易,逐步增加粮食期货交易品种,引导粮食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进行套期保值的相关规定,增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联动性,健全粮食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五)加快粮食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发挥信息导向作用适应粮食市场发展的需要,充分吸收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加快粮食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换代升级。建立健全粮油市场供需平衡分析体系,构建市场信息分析预测模型,提高市场信息工作水平。促进各类信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健全粮油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体系,发挥好市场信息导向作用。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划的要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要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结合当地粮食资源条件,加快推进市场结构优化和调整重组,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要加强对开展网上竞价交易业务的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各地要充分重视粮食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把建设粮食市场体系作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市场主体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国有粮食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区域重组,培育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搞活粮食流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推进粮食经纪人职业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引导多元主体投资粮食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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