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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粮食收购服务体系更加高效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多元收购主体继续健康发展,形成粮食收购主渠道与多渠道并举、覆盖面广、方便农民售粮的收购服务体系,收购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粮食零售供应网络更加健全。粮食零售供应网点在满足城乡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和应急供应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网点方便、质量安全、诚信规范的零售供应网络。
  --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更加完善。粮食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形成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城镇成品粮市场为基础,多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
  --粮食期货交易的功能进一步发挥。粮食现货与期货市场的联动性稳步增强,粮食期货交易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机制更加健全。
  --粮食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粮食市场信息的覆盖面更广、服务性更强、预测更加准确及时,市场信息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高效的粮食收购服务体系,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的主渠道作用,服务农民售粮和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引导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发挥粮食经纪人搞活粮食流通的积极作用。加强粮食收购市场服务与监管,严格执行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粮食收购为,严厉打击损害售粮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粮食收购者履行法定义务和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法律、政策和标准。引导各类收购主体提高服务意识,鼓励开展“公司+农户”等形式的粮食订单收购。
  (二)完善粮食零售供应网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大力发展以超市、便民连锁店为主要形式的城乡粮油供应网点,积极发挥城镇集贸市场在粮食供应中的作用,建立满足居民日常粮食消费需求的零售供应网络。大中城市要确定一批用得上、实力强、效率高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确保粮食应急供应。加快推进农村粮油超市、连锁店和农村集贸市场发展,方便农村居民生活。鼓励和支持粮食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规范粮食零售市场管理,健全粮食零售经营者诚信档案制度,配合工商等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质量不合格等坑害消费者行为,确保零售市场粮食质量安全。以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放心粮油”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城乡口粮质量安全水平。
  (三)全面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健全现代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继续选择部分大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组建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依托,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扩大交易系统的市场联网范围,完善统一交易规则。积极推进中央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粮油进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引导区域性、专业性粮食批发市场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的大宗粮食品种的交易,充分发挥其在粮食产销衔接中的作用。加强产销区粮食市场信息对接,组织好粮食购销,在服务主产区农民增收、满足主销区粮食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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