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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金恩圣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金恩圣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37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11〕36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中视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金恩圣,于2012年1月15日到福建省三明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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