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和基础设施规范建设。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图书馆(阅览室)、院史(荣誉)室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增加图书、期刊和电子阅览终端数量,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条件,激发干警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积极创办具有特色的内部刊物,增加各级法院内网和外网的文化含量,加强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和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积极营造弘扬法治精神、弘扬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环境氛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法院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文化建设工作制度,提高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化水平。
4、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调查研究。各级人民法院要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着力解决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促进法院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将专题研讨法院文化建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5、加强对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各级人民法院要针对干警审判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实际,积极开展有益干警身心的文体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相关人员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技能培训,促进干警保持身心健康。建立健全法院干警关怀帮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工作环境。
(二)适应新的形势任务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提高司法能力的目标,坚持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加强学习与强化实践相结合,着力提升法院干警履行职责的核心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的集中培训。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
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以法院领导干部、一线法官、青年法官为重点,扎实抓好各级各类培训,确保全员培训任务落实。突出抓好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和基层法官全员轮训,注重在贴近审判实践、强化能力训练、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领导能力,提高干警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政策、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举办新任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任职培训班;深入推进高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主题培训;组织实施新一轮全国法院基层法官全员轮训;建立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法官教学案例库”、“精品课件库”和“现场教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