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从人民法院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实践载体和总平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坚持一抓几年,每年突出一、二个重点”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已连续开展三年,突出抓了司法理念教育、司法作风建设、法院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各级人民法院要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队伍建设的各项活动和具体工作纳入其中,统筹谋划,科学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新的成效。
现将《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望及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当前人民法院形势任务和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坚持一抓几年,每年突出一、二个重点”的要求,现就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2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以法院文化建设、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紧贴审判工作,突出实践特点,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院司法理念教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