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成品资源建设
征集成品资源建设是指通过争取捐赠、免费获取、市场购买等方式获取完整的信息资源。各地在采取征集成品资源建设方式时,应注意解决成品资源的使用权问题。征集成品资源的版权解决要求参见本指南第六节。资源征集的合同样本见附件一。
四、建设成果
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文化共享工程在“十二五”末的数字资源建设总量应达到530TB,视频资源应达到33万小时,专题资源库不少于500个。其中,管理中心数字资源建设总量不少于100TB,视频资源不少于6万小时,专题资源库不少于100个,各地资源建设总量不少于400TB,视频资源不少于24万小时,专题资源库不少于400个,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不少于30TB。各地应根据文化共享工程在“十二五”期间的总量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在“十二五”期间的资源建设任务。
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成果类型分为视频专题片资源和专题资源库资源,各省级分中心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建设类型。
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库建设、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应以自主建设为主,征集成品资源为辅。“进村入户”资源建设应以征集整合成品资源为主,自主建设为辅。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的要求为:新疆应完成880小时的维语、哈语资源的译制;西藏应完成300小时藏语卫藏方言资源的译制;青海应完成200小时藏语安多方言的译制;四川应完成100小时藏语康巴方言资源的译制;内蒙古应完成120小时蒙语资源的译制;吉林应完成120小时朝鲜语资源的译制。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工作,应以译制文化共享工程已有资源为主,其他资源为辅。
各地要合理有效利用专项资金,在保证资源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提高资源总量。资源建设的价格参考见附件五。
五、质量要求
(一) 内容质量要求
应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引导,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健康、体现社会主义文化核心价值的优质资源。鼓励建设具有互动性的专题数据库资源。地方资源建设应力求做到内容易懂、脉络清晰、画面美观、表现生动。
(二)技术质量要求
应遵循统一标准进行制作,按照文化共享工程承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建设,参见本指南第九节;在资源提交方面,应按照本指南第十节的要求提供;在资源的兼容性和扩展性方面,所制作的视频专题片、专题数据库应支持目前主流操作系统、播放软件和浏览器,避免不必要软件插件的应用。
六、版权要求
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应注重妥善解决资源版权,以满足文化共享工程面向基层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开展资源服务的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自主建设项目成果的版权为管理中心与省分中心共有,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其中,资源素材应满足在本项目成果中可无限制使用,成果的整体使用无需再向其他单位获取版权。
征集成品资源项目成果的版权应至少解决在本省范围内使用的权利,并可提供给管理中心备份,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备份无期限。同时,在使用权方面,应具有全国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复制权和展览权,确保所建资源可以在文化共享工程不断拓展的传输渠道和服务模式中使用。利用“进村入户”专向资金建设的资源应具有有线数字电视的播放权。汇编权和表演权可根据资源适用的服务类型酌情增删。
注:上述各类授权定义可参见附件一中资源征集合同样本中的解释。
七、专家组及工作组要求
为保证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的质量,承担建设任务的各省级分中心应组建资源建设工作组及资源建设专家组。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源建设工作组
在项目策划阶段,各地应筹建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组。小组至少由1名省级分中心分管领导、1名业务主任、1名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2011年度资源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管控、项目报审和文档管理等工作。
(二)资源建设专家组
为确保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成果符合要求,加强专家在资源建设论证、指导方面的作用。管理中心组建国家级资源建设专家组,各地组建省级资源建设专家组。省级专家组应参与项目建设的策划论证、中期查验指导、成品内容验收等过程。承建单位以外专家,应由在地方特色文化、数字资源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等方面具有较深造诣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专家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例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项目的应聘请非遗专家;承担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任务的地区,应聘请熟悉红色历史方面的专家。承担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资源的地区,应聘请熟悉少数民族群众宗教信仰、民族感情、生活习惯的专家。
(三) 明确联系人制度。
在工作组中指定一名资源建设联系人,填写《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省级分中心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二)后,报送管理中心。联系人应承担与管理中心在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中的联系职责,保持工作进展情况的日常沟通,并于每月15日向管理中心指定电子信箱汇报资源建设进展情况。
八、提交要求
(一) 自主建设资源成果的提交
自主建设资源原则上应以移动硬盘为载体提交经过数字化的资源成品。其中,视频资源提交参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数字化加工格式规范V2.0》中符合广电播出级质量的保存级指标,即需提交25M码流AVI格式(WAV独立音频)6M码流MPGE格式资源各一份,同时提供1.5M码流和300K码流WMV格式资源各一份、XML编目数据一份、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产生的重要文档(应至少包括项目组名单、资源制作大纲、资源建设历次专家会文件、合同、经加盖公章的财务清单、资源清单等)的复印件一份以及配套使用权限的正式文书一份。专题资源库应提交完整资源库成品、配套应用插件、资源库部署和使用的说明文档、重要素材资源、重要文档(同上述)的复印件以及配套使用权限的正式文书。
(二) 征集建设的资源成果的提交
征集建设的资源应以移动硬盘形式提交经过数字化的资源成品。其他要求与自主建设资源的提交要求相同。
九、建设流程
为了规范建设流程,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各地在进行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时,可参照如下基本流程开展工作:
(一) 规划选题
自本指南下发之日起,各地应开始筹建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组,填报《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省级分中心工作组名单》并筹建省级专家组。工作组应参照本《指南》,根据本地区年度资源建设任务,抓紧开展需求调研、项目策划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省级专家论证,论证后向管理中心提交《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申报书》(见附件四)。
(二)项目立项
管理中心对各地项目申报组织资源论证会,形成《资源项目申报意见书》下发各地。各地根据《资源项目申报意见书》调整和细化2011年度资源建设方案,再次提交管理中心通过评审后,领取《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任务书》。自正式领取任务开始,各省级分中心联系人应于每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管理中心汇报资源建设进展情况。电子信箱地址为:resource@ndcnc.gov.cn。
(三)项目建设
为保证资源建设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各地首先应制作资源样例数据并报管理中心进行技术测试,通过后正式开展2011年度地方资源建设工作。视频专题片制作项目应按:细化资源制作大纲、明确制作脚本、准备素材、拍摄素材、后期制作、成品包装等流程进行。专题资源库项目应按:细化资源制作大纲、明确数据库结构、准备素材、专题库搭建、系统测试、数据加工与录入、成品包装等流程进行。征集成品资源应按:细化项目需求内容、公开招标、签署资源征集合同、获取成品资源等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