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825号)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国泰产险〔2011〕1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经审查,曾繁菁和陈勋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曾繁菁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陈勋杰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大厦412、413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