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775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华寿字〔2011〕17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经审查,张化强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你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
三、该中心支公司仅限于在山东省枣庄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中心支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茂源南路1号职业中专办公楼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