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农业部农垦局(南亚办)负责组织示范园创建与认定工作,审定发布第三批创建单位和示范园名单;省级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垦区)示范园创建与认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进度安排:5月,完成示范园创建申报和审核;6月,发布2012年示范园创建单位名单;10月,完成示范园认定申报;11月,完成示范园认定;12月,发布第三批示范园名单。
(二)示范园建设与管理
工作内容:加强对示范园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推进示范园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和示范带动能力,对现有示范园实施动态管理。
职责分工:农业部农垦局(南亚办)负责全国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省级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垦区)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报送本省(垦区)示范园创建动态、典型经验和年度工作总结;示范园建设单位要不断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进度安排:农业部农垦局(南亚办)负责发布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专刊12期;省级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报送本省(垦区)示范园创建动态与典型经验1-3期;12月,报送示范园创建工作年度总结。
(三)示范园培训与指导
工作内容:编制示范园培训材料,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开展培训与指导工作,不断增强生产人员的标准化生产意识,提高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和标准化生产规程的水平,推动示范园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职责分工: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工作,组织制定火龙果、莲雾等示范园生产技术规范,承办全国示范园管理人员培训班;省级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负责举办本省(垦区)示范园管理人员培训班和示范园现场培训,及时将培训开展情况报送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进度安排:5月,省级农业(农垦)主管部门各举办省级示范园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9月,举办全国示范园管理人员培训班1期;10月,完成火龙果、莲雾等示范园生产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适时开展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现场培训400期以上。
(四)示范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内容:对示范园食用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依据,抽检与送检相结合,确保示范园产品质量安全,并不断健全示范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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