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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司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1年和部署2012年群众体育工作,决定召开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2年2月13日至17日(13日报到,17日下午离会),在福州市西湖大酒店召开。

  二、会议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2012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

  (二)在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民健身计划》目标任务,重点部署2012年工作;

  (三)围绕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全民健身工作业务培训;

  (四)探讨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的思路和举措。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体育总局领导;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群体工作的领导同志及群体(社体)处长各1人;

  (三)总政文化部体育局、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团中央、中残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农民体协、中央文明办、老年人体协等部门代表各1人;

  (四)国家体育总局财务中心、冬运中心、射运中心、自剑中心、水上中心、拳跆中心、田径中心、游泳中心、体操中心、手曲棒垒中心、篮球中心、排球中心、乒羽中心、网球中心、小球中心、航电模中心、棋牌中心、武术中心、气功中心、登山中心、社体中心、训练局、奥体中心、体科所、北体大、信息中心、交流中心、人力中心、装备中心、体彩中心、报业总社分管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同志各1人;

  (五)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政法司、青少司、经济司、人事司、科教司、宣传司负责同志各1人;

  (六)行业体协代表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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