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的批复
(国标委工二[2010]88号)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建设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请示》(豫质监标发[2010]3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各项工作。
该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期为3年,请于2013年12月底完成标准化示范试点任务,并按照《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见附件)和《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国标委工二[2010]29号)的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请尽快编制试点工作年度分解计划,及时组织落实,同时每年总结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建设情况,于当年12月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总体目标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以提高标准化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为中心,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为目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要做好组织领导、政策激励、资金支持、服务平台建设、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力争在试点期满达到以下建设目标:
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为支撑郑州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探索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的新机制,出台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标准化政策措施;建立科研标准产业同步机制,30家重点企业实现科研标准同步;探索军民结合的标准化合作机制;建立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的机制,重点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20%;5项以上标准成果获得相关奖励。
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