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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推进粮食仓房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仓容1亿吨以上,粮食主产区基本消除长期露天储粮,同时积极争取支持西部地区和主销区仓房维修。重点对仓房防潮防雨、保温隔热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必要的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设施和装卸输送设备,配置检化验仪器,推广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新技术。

专栏2仓房维修改造项目布局

地区

仓容(万吨)

地区比例(%)

总计

10000

100.0

一、主产区

7500

75.0

1.东北地区

1500

15.0

2.黄淮海地区

3000

30.0

3.长江中下游地区

3000

30.0

二、其他地区

250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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