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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四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和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使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明显提高,并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附件2:
山西省长治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涵盖煤化工、冶金、新型建材和乙炔化工等各循环经济产业链在内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开展标准的科学研究,制修订相关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二、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路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在生态农业、煤炭开采及综合利用、钢铁及深加工产品、电力及电力转化、新型煤化工和新型材料等方面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使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100%。通过试点工作,规范长治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探索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总结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经验,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构建良好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试点实施期间,每年组织2次以上标准宣贯培训,试点相关重点企业宣贯培训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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