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科技规划纲要》的战略方向。
  3. 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农业企业获得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植物新品种权等。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研发费用占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处于同行业前列。有较高水平研发机构,具有行业技术领先地位。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3.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2008年以来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比较健全。
  4.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能够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有较大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发展潜力大。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了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工会组织健全,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请,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分别组织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核确定第五批试点企业。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纸质”方式进行。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2年1月16日后登录“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cxqy.most.gov.cn)的“信息上报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点击进入“试点企业申报”栏目,在线填报《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见附件2和附件3),并于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网络报送。各推荐单位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一般不超过5家,由科技部信息中心分发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网络报送后,由系统生成Word文档,打印盖章装订成册,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书、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合并装订)进行纸质报送。
  网络报送工作联系人:陈原
  电话:010-58884941 E-mail:cheny@most.cn
  因涉密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申报的,经推荐单位与科技部联系同意后,可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光盘。申报文件电子版格式从科技部主页(http:// www.most.cn)的“通知通告”栏目或“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http:// cxqy.most.gov.cn)的“信息上报系统”的用户登录页面中下载。
  2. 地方企业向本地方推荐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中央企业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向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企业于2012年3月9日(以收到之日为准)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到相应推荐单位。只采取纸质报送的,还需提交电子版光盘两份。
  3. 请各推荐单位对企业的网络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12年3月16日前完成网络推荐,2012年3月23日(以收到之日为准)前将推荐意见函一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只采取纸质报送的,还需电子版光盘一份)寄送到受理工作组。推荐函中需给出企业排序,推荐函需加盖公章。
  受理工作组联系人:赫运涛,卢凡
  电话:010-58881160,58881460
  E-mail:heyt@most.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10086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