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加强标准版权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增强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政执法机构等在生产、经营、服务、执法等活动中使用正版标准的自觉性,有效制止和打击标准侵权盗版行为。
八、围绕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
(四十一)逐步实现标准化工作法治管理、科学管理和风险管理。提高标准化工作制度的建设质量,严格按程序办事,增强标准化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做好风险预测和管理,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四十二)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工作机制和模式。不断总结和推广多年来实践的新经验,继续探索联席会议、军民融合、联盟标准等工作新机制和新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
(四十三)抓好国家标准的立项工作。以通用、基础、强制性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立项重点,满足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协调、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立项前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十四)加强公益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在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抓好公益性科研项目立项、验收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重点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争取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高水平标准。
(四十五)强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维护更新机制。重点加强通用、基础、方法以及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和推广,促进标准在全社会的广泛运用。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为标准的修订和废止提供依据。
(四十六)加强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加快组建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技术委员会。结合国家标准化体系工程建设,创新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技术委员会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适时调整设置不合理的技术委员会,对市场竞争性领域的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实行优胜劣汰,提高技术委员会工作有效性。
(四十七)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强对标准化研究机构、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机构、物品编码机构、标准化协会的领导和支持,提高标准化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优秀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