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标委办[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检出版社、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统筹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管理和协调配合,加快标准研制和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基础和导向作用。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11年的标准化工作要继续落实农业标准强基础、工业标准上水平、服务标准拓领域、安全标准保民生、国际标准谋突破、标准化管理强能力的部署,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基础作用
(一)突出抓好水利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防洪减灾、水质评价、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及配置等标准的研制,为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实施科学治水提供技术支撑。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国家标准体系。以现代种业、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产品流通、检验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生态保护和循环农业标准为重点,加快标准制修订,为国家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加快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以品种改良、安全高效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方面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建立适合本地区粮食等主导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