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费用
参加公告、宣传的企业宣传费分别为人民币6000元整(版面面积为8.0*8.5cm)或人民币20000元整(版面面积为35.0*48.0cm的整版)。
选择超标准版面或有特殊要求的企业,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请参加宣传的企业,将宣传费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帐 号:11001020500056019768
开 户 行:建行月坛支行
四、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次活动由我会科技质量部负责组织,《中国商报》社具体承办。同时鼓励各地商会积极组织、推荐当地企业参与活动。
由于时间紧,请各企业务必将资料(宣言书、申报表填妥盖章以及相片、标识等)于2012年3月1日前传真或寄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马梦琳
电 话:010-68392495
传 真:010-68392481
E-mail:nmzl@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2404室
邮 编:100834
附件:1.全国商业3·15诚信公约
2.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书
3.全国商业3·15诚信宣言活动申报表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商报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全国商业3·15诚信公约
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推动商业企业讲求诚信、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促进全行业商业职业道德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中国商业联合会特制定诚信公约如下,并倡导全国商业企业承诺信守。
1.广泛宣传落实中央关于“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的要求和“国务院
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以诚为本,明码实价,杜绝各种违规经营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价格、竞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权利,建立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机制。
3.杜绝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广告,保证各类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确保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