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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监会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5、加强电力应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促进《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出台,并做好宣传、培训等后续工作。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电力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各类专项应急演练的开展;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深入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电监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继续开展火力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及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工作,强化并网机组安全监管,提高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证电网运行安全。

  7、继续推进电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完善电力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信用评价,建立完善诚信记录库,推进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

  8、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办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突出查办重点案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稽查工作与现场检查和监管报告等的衔接联动机制,严肃查处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涂改伪造许可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发布虚假工程造价信息、违反强制行条文标准、工程安全事故瞒报和迟报以及用户工程“三指定”等行为。严肃查办电监会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监管不力、渎职侵权等案件。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电力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专业优势,将承担的任务在本单位内部进一步分解,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员、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工程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狠抓任务落实。要做好与重点环节治理牵头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协助开展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发挥整体效应,形成工作合力;要把电力监管工作同推进工程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好有机衔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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