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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监会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按照《电监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电监安全〔2009〕39号)和《电监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电监安全〔2009〕54号)要求,结合电力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电力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管。继续推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的宣贯工作,制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定期综合评价办法》,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常态化管理。制定《关于电源项目涉网工程施工单位申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意见》,积极推进电源涉网项目许可管理工作。

  2、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监管。积极开展电力工程项目造价典型案例分析,做好2009-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研究制定电力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标准合同范本,解决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低价中标等问题。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规范物资采购和合同管理,纠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3、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修订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各方责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落到实处。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排查治理建设质量问题。

  4、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电监安全〔20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针对当前电力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安全投入不足、压缩工期现象较为普遍,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发展的要求等问题,督促落实电力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积极开展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全面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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