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办公室:
随着五保供养资金的不断增长,五保供养工作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的关注度也在提升,迫切需要档案的支撑。国家档案局非常重视民生档案工作,已将《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入《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第二批;民政部也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社会救助司和档案资料馆将制定、出台《办法》列入2012年度政策创制计划。为了确保《办法》可操作性强,对地方五保供养档案工作具有推动作用,我们决定在调研论证阶段广泛收集相关政策文件,以便吸收先进经验,为《办法》制定打牢基础。请各地协助我们收集并报送下列材料:
1、省、地市、县级民政(档案)部门出台的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
2、五保供养档案管理的典型经验,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农村五保供养档案是如何定位的
(2)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归档的五保供养文件材料的具体范围
(3)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原则与方法
(4)五保供养档案的保管期限如何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