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12年度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国家旅游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全国旅游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继续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中心,巩固深化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成果,持续深入地推进《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贯彻落实,为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贡献力量。
一、综合性工作(5项)
1、召开2012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1月份完成)
2、推动贯彻落实国发41号文件有关旅行社和星级饭店扶持政策、国家旅游局《关于促进旅行社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星级饭店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全年)
3、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和政策调查研究。(年底前)
4、推进“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全年)
5、推进“游客满意度调查” 持续深入。(全年)
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9项)
6、加强和完善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台账制度。(全年)
7、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与行政监察协调配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机制。(全年)
8、深入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全年)
9、在旅游行业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和“质量月”活动。(9月)
10、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4月和9月)
11、推行出境旅游优质供应商计划。(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年内实施)
12、加强《中国旅游诚信网》的推广应用。(全年)
13、研究建立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全年)
14、制定《旅行社通用产品规范》行业标准。(年底前)
三、旅游质监工作(4项)
15、加强旅游投诉、导游检查和黄金周旅游投诉工作,完善旅游投诉案件转办督办、导游检查通报和分析报告等制度。(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