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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注:1、带号材料为特定险种提供的材料;
  2、保险公司填报“销售时间”时,如果尚未销售则填写“尚未销售”,已经销售则填写开始销售日期;
  3、第10项仅对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要求;
  4、公司声明中的“《××》”为险种名称;
  5、保险公司填报“材料齐全检查”项时,应在“公司报送”栏内填写报送份数,如无,则注明原因。

  附件4:变更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公司名称

 

险种名称

 

险种类别

 

销售渠道

 

历次审批或备案时间

 

报送日期

 

报送材料清单

材料齐全检查

公司报送

保监会核实

1、变更备案报送材料清单表

 

 

2、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的对比说明

 

 

3、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4、变更后的相关材料(注明每一项材料的名称)

材料1

 

 

材料2

 

 

……

 

 

5、总精算师声明书(须总精算师签字)

 

 

6、法律责任人声明书(须法律责任人签字)

 

 

7、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司声明:

本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形成价格垄断的情况,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条款设计或者费率厘定适当,不危及本公司偿付能力。

公司文号: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保监会备注:

你公司应该依法合规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年 月 日


  注:1、带号材料为特定险种提供的材料;
  2、历次审批或备案时间:经中国保监会审批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时间为中国保监会批复文件的时间;2004年7月1日之前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时间为中国保监会备案该险种的时间(以备案表中有关时间为准);2004年7月1日之后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时间为保险公司报送该险种的时间(以清单表中报送日期为准);
  3、若涉及多项材料的变更,应将变更材料一一列明在报送材料清单中,并注明材料名称;
  4、保险公司名称变更导致其定名发生变更,但其他内容未变更的,可以不提交第3、4、5项材料;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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