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三期学员结业暨第四期学员理论学习周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学校部:
按照《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教学和管理大纲》的要求,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定于12月上旬在北京举办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三期学员结业暨第四期学员集中理论学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7日-16日。第三、四期学员12月7日共同报到;第三期学员12月9日下午返程;第四期学员12月16日返程。
二、活动地点
北京科技大学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12月9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全国大学生纪念“一二·九”运动75周年座谈会暨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三期学员结业式。
三、参加人员
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第三期学员(256名,名单另发)、第四期学员。
四、第三期学员结业有关要求
1.每位学员须围绕参加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和收获体会,撰写个人学习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并于11月28日前将总结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2.每位学员须于11月28日前登陆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ccssyouth.net/),填写《学习情况统计表》。
3.参加结业式的学员请佩戴校徽,着正装。
五、第四期学员招收对象及报名要求
1.招收对象(共257名)
(1)所有“211工程”高校(名单见附件1)的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共218名。
(2)全国学联驻会执行主席4名;非“211工程”高校的全国学联主席团单位(中科院研究生院、社科院研究生院、山西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的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共4名。
(3)各省级团委可另推荐1名省级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共31名。
2.报名要求
(1)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严格根据招生对象范围确定本地学员(现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不能参加学习的,其他人不能替代),并于11月26日前将书面名单报团中央学校部。
(2)第四期学员应于11月28日前登陆中国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ccssyouth.net/),按照要求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3)团中央学校部依据学员的网上报名和省级团委学校部上报的名单进行最终确认。
六、有关事宜
1.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有关高校团委,协助学员做好请假等准备工作。
2.第三、四期学员统一于12月7日20:00前到北京报到。第四期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由省级团委学校部以书面形式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3. 学员在京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团中央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学校承担(新疆、西藏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团中央承担)。
4.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落实好本地学员的组织工作,将参加活动的学员的回执信息汇总后,统一填写《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12月1日前报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邱亚洪、周保垒、曹 俊。
联系电话:010-85212180、85212256。
传 真:010-85212336。
电子邮箱:daxuechu@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100051。
附件1:全国“211”重点高校名单
附件2:出席活动回执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2010年11月15日
附件1:
“211工程”高校名单
北京市(24所)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上海市(9所)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天津(3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河北(1所)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