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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2009年版)》中卫生法规部分进行修订的通知(2012)

  7.乳腺手术ICD-9-CM-3: 85.4。
  (三)麻醉。
  1.麻醉总例数。
  2.由麻醉医师实施镇痛治疗例数。
  3.由麻醉医师实施心肺复苏治疗例数。
  4.麻醉复苏(Steward苏醒评分)管理例数。
  5.麻醉非预期的相关事件例数。
  6.麻醉分级(ASA病情分级)管理例数。
  (四)住院患者安全类指标。
  1.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2.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3.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4.产伤发生率。
  5.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6.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7.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8.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9.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三、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9)。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有禁忌者除外)的时间。
  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
  (1)到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
  (2)需要急诊PCI患者的转院时间。
  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二)心力衰竭(ICD-10 I11-I13伴I50)。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β-受体阻滞剂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ACEI/ARBs、β-受体阻滞剂。
  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6.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 成人(ICD-10 J13-J15,J18)。
  1.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3.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5.入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
  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 儿童(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急性脑梗死(ICD-10 I63)。
  1.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的时间。
  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五)剖宫产 ICD-9-CM-3:74.1。
  1.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征。
  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1)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2)在胎儿娩出(断脐带)后即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3.再次手术指征。
  4.评估产后出血量。
  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6.为患者提供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
  7.切口愈合:II/甲。
  8.术后7天内出院。
  9.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六)围手术期预防感染。
  1.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一、二代头孢菌素。
  2.在手术前一小时开始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手术后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
  适用手术名称与ICD-9-CM-3
  1.甲状腺切除术ICD-9-CM-3: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 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 53.0;53.1。
  6.阑尾切除术ICD-9-CM-3: 47.0。
  7.乳腺手术ICD-9-CM-3: 85.4。
  四、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可选,县医院为必选)
  (一)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
  (四)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
  (五)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
  (六)重症患者预期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APACHE II评分)%。
  (七)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APACHE II评分)%。
  (八)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
  (九)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五、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一)抗菌药处方数、静脉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二)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比例。
  (三)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四)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五)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六)采购抗菌药物品种数。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
  (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
  (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四)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

  附件:1. 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2. 二级综合医院医技科室基本技术项目

  附件1:
二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基本诊疗技术标准

  为有序合理使用本区域的医疗资源,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应立足本地区常见病为主,若是本地区非常见病,县(直辖市的区)域内已有三级综合/专科医院、100公里范围内二级医院中已有该专业者或区域人口少于20万者,则为“可选”项目,非必备。如“血液内科专业”、“烧伤整形科专业”,非常见病较多、100公里范围内其他医疗机构已有该专业者,或人口过少、需求不足可以不设置。
  一、内科(学科设置与专业项目)
  (一)心血管内科专业。
  1.心脏骤停的抢救。
  2.心源性休克的抢救。
  3.静脉临时起搏(可选)。
  4.急性心肌梗塞的规范化治疗。
  5.常见心律失常的诊治。
  6.设立心脏监护独立的护理单元(CCU)包括监测心、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
  7.高血压急诊抢救。
  8.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9.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治。
  10.急性心功能不全的抢救。
  1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治。
  (二)呼吸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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