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名额
第三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候选人推荐总名额为120人,原则上按各省(区、市)学生数分配(见附件1)。各省级团委在推荐时要考虑大中小学生比例、性别比例、民族比例和城乡比例。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各省级团委在推荐候选人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三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请按照要求填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附300字以内缩写版)文本和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文本材料和登记表一起报送,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3.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5.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六、推荐时间
各省级团委于6月30日前将候选人全部申报材料报至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全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电话:010-85212088、85212335(传真);电子邮箱:zhongxuechu@126.com;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联系人:王剑、刘岩。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事业的重大举措。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要把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做实做好。各省级团委可以学校部为主落实这项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地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省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推荐、评选、公示等过程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扩大“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激发青少年的创造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