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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附件二: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证书编号:国核安证字Z(11)12号)

  许可证名称: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
  单位名称: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凯文
  单位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联西村
  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在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5年。

  附表: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

类别

设备

品种

核安全

级别

制造能力特征参数

典型设备名称

主要关键工艺

制造活动范围

及完成形式

活动场所

备 注

抗震

类别

结构特征和参数

主体材料

离心泵

2、3级

Ⅰ类

卧式、立式、单级、多级离心泵

流量≤5000m3/h

轴功率≤1200kW

不锈钢、碳钢、合金钢

高压安注泵、低压安注泵、安全壳喷淋泵、余热排出泵、设备冷却水泵、重要厂用水泵、冷冻水泵、乏燃料池冷却泵、硼酸输送泵、化学添加剂混合泵等

最终机加工、装配、动平衡试验、焊接、功能性试验等

根据设备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55号;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287号

主要外购项目:

1. 铸锻件

2.电机

3.密封件

主要分包项目:

1.高温拉伸

2.热处理

3.射线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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