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
(国科财函〔20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们拟启动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组织工作。
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2年度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
(一)支持范围
1. 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2.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3. 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4. 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范围,重点关注高端电子显微镜、电子测量仪器、成像仪器、电化学仪器、X射线类仪器、色谱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 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 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3. 项目设计的运行机制良好,目标明确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可考核,实施方案可行。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单位和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推广应用措施和产业化示范措施明确可行。
4. 优先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项目,优先支持科学仪器设备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
二、关于项目组织部门(地区)及组织要求
(一)项目组织部门(地区)
专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方式。在巩固2011年度专项试点部门(地方)的基础上,本次选择的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有:教育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中科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总装备部、总后卫生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14个中央部门(机构)作为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并将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的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湖北(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辽宁、江苏以及广东等7个地区纳入专项试点范围。
(二)项目组织要求
1.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要重视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工作,结合国家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加强本部门、本地区科学仪器设备发展的顶层设计、系统集成和扶持培育。
2.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在总结2011年度专项项目组织经验基础上,落实《办法》规定的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及监督各项管理措施,建立符合专项特点的组织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和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3.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要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提出时落实法人负责制、落实项目配套条件;督促项目牵头单位联合国内外优势力量共同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落实《办法》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要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在进行充分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限项向科技部推荐项目。项目组织部门如具备条件,应当积极采取网络视频评审等方式,促进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专项实行限项申报原则,我们将结合2011年度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本次项目组织、储备情况确定各试点项目组织部门(地区)推荐项目数量。请于2012年3月中旬将项目正式推荐函、项目清单及《项目实施方案》一并报送科技部。推荐项目数量、具体时间等事项视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孙增奇 010-58881681 58881682(传真)
郑 健 010-58881622 tcs_tjc@most.cn
财政部教科文司
王 佳 010-68551316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建议书(参考)
科学技术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项目申报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项目名称:
组织部门:
牵头单位:
项目负责人:
产业化示范单位:
应用单位:1.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 年 月
编写说明
1.本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组织部门组织编写,由项目牵头单位会同应用单位等任务承担单位具体编制。
2.编写要求:
(1)符合《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立项要求。
(2)总体目标完整、集中、明确、可考核,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3)拟研制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应用方案应具有较明显的创新性,任务设置合理;
(4)技术路线清晰、技术关键点与创新点明确;
(5)配套条件落实,统筹考虑项目、人才、基地的持续发展;
(5)管理措施具体,项目的管理方式等符合项目的特点;
(6)经费预算根据充分,支出合理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经费落实。
(7)相关证明文件等附件齐全。
3.本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到外文缩写要注明全称。
4.本项目实施方案文本采用A4幅面纸,4号仿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一式十五份,由项目组织单位盖章后报科技部,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5. 本项目实施方案同项目任务书一起作为项目中期检查、验收及后评估的依据。
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申报编号
| (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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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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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型
(单选)
| ○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成果的工程化
○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
○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
○其他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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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分类
| □分析仪器 □物理性能测试仪器 □计量仪器 □电子测量仪器
□海洋仪器 □地球探测仪器 □大气探测仪器 □天文仪器
□医学科研仪器 □核仪器 □特种检测仪器 □工艺实验设备
□激光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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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主要应用领域
| □信息 □生物和医药 □航空航天 □先进能源 □新材料
□先进制造 □资源环境 □海洋 □现代农业 □现代交通
□公共安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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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是否前期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专项)支持
| ○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973计划 □863计划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基金委科学仪器基础专款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基金委)
□中科院仪器研制专项 □其他 (可多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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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以及重大需求的支撑服务情况
| ○有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973计划 □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重大工程: (工程名称)
□重大民生问题: (填写名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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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部门
信息
|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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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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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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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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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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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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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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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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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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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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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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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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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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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 □科研院所 □高等学校
□企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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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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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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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牵头单位信息
| 项目行政负责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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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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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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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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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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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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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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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年 月
| 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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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均要填写)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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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身份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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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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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年 月
| 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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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手机均要填写)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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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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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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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解及承担单位
(一般不超过15项)
| 任务名称
| 承担单位
| 工作类型(仪器研发、应用开发、产业化示范三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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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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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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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周期
|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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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 万元
| 申请专项拨款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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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拨款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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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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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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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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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开发方案
(含创新点及拟攻克的关键技术)
(限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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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方案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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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化和产业化示范方案
(限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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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及
技术指标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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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才、基地
统筹(300字)
| (重点阐述项目的实施对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地建设的促进作用及后续持续发展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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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知识产权分析
(300字)
| (重点阐述获取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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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日期
| | 专家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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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试点项目组织部门组织论证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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