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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结合大中城市屠宰企业的外移,利用原有屠宰厂的场地、设施,发展肉制品加工企业或物流企业。严格控制新增屠宰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生猪、羊年屠宰量在 20 万头以下、牛年屠宰量在 5 万头以下、禽年屠宰量在 2000 万只以下的企业,限制年生产加工量 3000吨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企业。推动畜禽主产区集中发展大型屠宰和加工骨干企业,主销区侧重发展肉制品加工、分割配送中心,减少活畜(禽)跨区域调运。依托优势产区,重点建设华东、华北、西南和东北四大生猪屠宰加工基地;华北、东北两大肉牛屠宰加工基地;河南、内蒙古及河北北部、西北和西南四大肉羊屠宰加工基地;中部和东部禽肉屠宰加工基地。
  禽蛋加工业。在粮食主产省区建设鸡蛋加工基地,在洞庭湖、鄱阳湖周边省区建设水禽蛋加工基地,在西南等地建立无公害、绿色放养禽蛋生产加工基地。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肉类总产量达到 8500 万吨,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达到 1500 万吨,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全国手工和半机械化等落后生猪屠宰产能淘汰 50%,其中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力争淘汰 80%左右。大中城市和大中型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全面推行 ISO9000 和 ISO22000 等管理体系。形成 10 家 100 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肉类行业前 200 强企业的生产和市场集中度达到 80%,培育出 2-3 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肉类食品企业。
  (四)乳制品工业
  1、发展方向和重点
  加快乳制品工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培育技术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改变乳制品工业企业布局不合理、重复建设严重的局面,推动乳制品工业结构升级。
  调整优化产品结构,逐步改变以液体乳为主的单一产品类型局面,鼓励发展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特色乳制品和功能性产品,积极发展脱脂乳粉、乳清粉、干酪等市场需求量大的高品质乳制品,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乳蛋白、乳糖等产品,延长乳制品加工产业链。
  2、产业布局
  按照乳制品加工企业选址与奶源基地相衔接、企业规模与乳品生产能力相匹配、产业布局与需求市场相符合的原则,调整优化乳制品工业布局,发挥传统奶源地区的资源优势,加快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乳制品加工产能,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乳制品工业新格局。
  大城市周边产区。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加工项目。支持乳制品加工科技的研究与产业升级,率先实现乳业现代化;鼓励新型乳制品的开发,主要发展巴氏杀菌乳、酸乳等低温产品,适当发展干酪、奶油、功能性乳制品。
  东北、内蒙古产区。重点发展乳粉、干酪、奶油、超高温灭菌乳等,根据市场需要适当发展巴氏杀菌乳、酸乳等产品。严格控制建设同质化、低档次的加工项目,扶持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项目。
  华北产区。合理控制加工项目建设,重点发展乳粉、干酪、超高温灭菌乳、巴氏杀菌乳、酸乳等。
  西北产区。合理控制加工项目建设。主要发展便于贮藏和运输的乳粉、干酪、奶油、干酪素等乳制品,适度发展超高温灭菌乳、酸乳、巴氏杀菌乳等产品,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南方产区。根据原料奶资源情况,合理布局乳制品加工企业。
  主要发展巴氏杀菌乳、干酪、酸乳,适当发展炼乳、超高温灭菌乳、乳粉等乳制品,鼓励开发水牛乳加工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乳制品。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原料乳产量达到 5000 万吨,增长 33.4%;乳制品产量达到 2700 万吨,增长 15%,其中干乳制品(乳粉、炼乳、奶油、干酪素、乳糖等)产量 900 万吨,液体乳产量 1800 万吨。通过兼并、重组,培育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 20 亿元的骨干企业。乳制品加工能力闲置率控制在 25%以内。
  (五)水产品加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加快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分工协作,推动水产加工企业向集团化发展,通过产学研联合等方式,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根据现有海洋渔业和水产养殖资源配量,利用区域优势建立水产加工园区,大力发展水产流通,打造产业品牌;开发和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加工保藏水平,逐渐完善水产品现代化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精深加工,生产营养、方便、即食、优质的水产加工品;挖掘海洋产品资源,加大水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的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实施水产加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水产加工企业重视节能环保,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利用现代食品加工技术,发展精深加工水产品,加快开发包括冷冻或冷藏分割、冷冻调理、鱼糜制品、罐头等即食、小包装和各类新型水产功能食品,鼓励企业建立标准化物流中心,重点开发、推广水产品保活保鲜运输技术,实施渔船保鲜、冷冻、冷藏贮运改造工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水产品物流体系。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和生产性资料的利用率,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环境友好型水产加工业。
  2、产业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培育一批水产食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建设黄渤海、东南沿海、长江流域三个水产品出口加工优势产业带,鼓励黄渤海地区在巩固来料加工及对虾、贝类、海藻加工优势基础上,积极向海洋功能食品领域延伸;鼓励东南沿海地区在巩固鳗鲡、对虾、贝类、大黄鱼、罗非鱼、海藻加工优势基础上,大力发展远洋水产品和近海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长江流域在巩固河蟹、斑点、鳗鲡、小龙虾、海藻加工优势基础上,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高值化利用。引导和扶持内陆省份开展淡水产品加工。形成全国沿海一条线、内陆局域成片、产业一条链的水产品加工产业格局。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水产品加工总产量达到 6000 万吨以上,水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 3800 亿元以上,年均增长 10%以上。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 45%以上,冷冻调理食品和分割小包装食品的比例占水产冷冻加工品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培育形成年产值超 20 亿元、具有明显区域带动作用的水产品加工大型企业 20 家、超 10 亿元的 100 家。
  (六)果蔬加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大力发展果蔬汁和果蔬罐头。发展浓缩果蔬汁(浓缩苹果汁除外)、非浓缩还原(NFC)果蔬汁、复合果蔬汁、果蔬汁产品主剂等品种,积极发展柑橘、桃、菠萝、食用菌以及轻糖型罐头、混合罐头等产品,大力发展香菇、洋葱、大蒜、南瓜等脱水产品,扩大脱水马铃薯、甜玉米、洋葱、胡萝卜、豌豆等生产规模;稳步发展芋头、菠菜、毛豆、青刀豆等速冻蔬菜,增加速冻草莓、速冻荔枝、速冻杨梅等速冻水果的生产。
  加快发展果蔬物流。重点推广应用果蔬贮运保鲜新技术,开发新型果蔬保鲜剂、保鲜材料,果蔬质量与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发展果蔬冷链储运系统,建立果蔬物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果蔬物联网,提高果蔬物流水平。
  2、产业布局
  果蔬汁加工。在原料主产区发展浓缩果蔬汁(浆)等加工,主要消费区域发展果蔬汁终端产品,形成与消费需求相适应的产品结构。在新疆等西部地区发展番茄酱、浓缩葡萄汁,在河北、天津、安徽等地发展桃浆、浓缩梨汁,在重庆、湖北、四川等地发展浓缩柑橘汁与 NFC 柑橘汁,在海南、广西、云南等地发展热带果汁。果蔬罐头加工。在浙江、福建、湖南、山东、安徽、新疆、河北等传统生产省份,集中发展柑橘罐头、桃罐头、食用菌罐头、番茄罐头等的生产,加强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充分考虑原料基地和产品市场两大因素,对加工业进行合理布局;脱水果蔬加工。重点在果蔬主产地及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脱水果蔬产业,建立脱水果蔬出口加工基地,同时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增强向南亚、中亚及俄罗斯等欧洲国家的出口能力,形成“优势品种、优势产区”的“双优”加工布局。速冻果蔬。在果蔬主产地及东南沿海地区,发展速冻果蔬产业,建立速冻果蔬出口加工基地,同时向东北、新疆、云南等边疆省份发展,形成环形发展布局。
  3、发展目标
  到 2015 年,果蔬加工行业产值达到 3000 亿,果蔬汁产量达到300 万吨,果蔬罐头产量超过 200 万吨。果蔬冷链运输量占商品果蔬总量的 30%以上,水果平均加工转化率超过 15%,其中苹果达到30%,蔬菜平均加工转化率达到 5%以上。
  (七)饮料工业
  1、发展方向与重点
  积极发展具有资源优势的饮料产品。鼓励发展低热量饮料、健康营养饮料、冷藏果汁饮料、活菌型含乳饮料;规范发展特殊用途饮料和桶装饮用水,支持矿泉水企业生产规模化;大力发展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咖啡饮料、蔬菜汁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和谷物饮料。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优势品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品牌企业实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完善认证和检测制度,提高国际社会对我国检测、认证结果的认可度,树立自主品牌国际形象。
  加快原料基地建设,建立高集中度、高水平、高标准、高酸度的苹果原料生产基地,满足高酸浓缩苹果汁加工的需求,改良柑橘品种、建设宜汁加工柑橘原料基地。
  2、产业布局
  以水果、蔬菜及其他农产品为原料的饮料企业建立在原料产区,矿泉水企业建立在矿泉水矿区附近;茶粉、茶浓缩液主要布局在东南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矿泉水产业主要布局在吉林、黑龙江、山东、四川、西藏、云南、福建、江西、广西、广东、海南。
  3、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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