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新登记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10]549号)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筹备组: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开业申请》(川信筹〔2010〕12号)收悉。根据《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国办发〔1999〕12号)、《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和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后新公司重新登记。
二、批准新公司中文名称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chuan Trust Co.,Ltd.”;住所为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三、批准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3亿元人民币。新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51,687,934.03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4.7452%;
(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0,000,000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0%;
(三)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7,000,000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9%;
(四)四川豪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5,000,000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
(五)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966,835.84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8436%;
(六)成都铁路局,出资46,398,104.57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5691%;
(七)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7,847,638.42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1421%;
(八)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228,764.12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1715%;
(九)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452,204.94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占总股本的0.4194%;
(十)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出资1,418,518.08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1091%。
四、批准新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