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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59号)


各银监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全面落实银监会领导指示,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各银监局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做好金融监管、保障干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针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各银监局要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消火栓、喷淋头、消防通道、档案室、会议室、财务室、行政库房、员工餐厅及办公室电源插座、开关、碎纸机箱、复印机房及装有待销毁文件的包装物、中心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信息中心机房等要害部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当场整改,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消防装备,加强技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三、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防灾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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