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奎屯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银监复[2010]647号)
奎屯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奎屯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请示》(奎商行发〔2010〕第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奎屯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汇和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XINJIANG HUIHE BANK CO.,LTD.”,简称“XINJIANG HUIHE BANK”。
二、请你行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