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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批复
(银监复[2011]275号)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申请发行次级债券的请示》(开行发〔2011〕3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所发行次级债券按相关规定计入你行附属资本。

  二、你行应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本期次级债券不包含赎回激励条款,并承诺本期次级债券在存续期间将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三、你行应制定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建立健全资本补充和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募集和管理次级债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于每期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告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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