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进一步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弘扬和培育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引导他们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从小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全国少工委就2007年深入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思路
“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在2003年联合启动,目前已成为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活动品牌。各级少先队组织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不断深化活动内涵,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培养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的内涵。
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共同社会实践基础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的语言习惯、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根据少年儿童的成长特点和学习规律,在少年儿童中开展民族精神教育,要着眼于培养少年儿童的国家观念、民族意识和对中华民族共同历史、文化的认同,使他们成为富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能够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同时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意识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要把国家意识教育、民族历史教育和人文传统教育作为重点和切入点。
1.大力开展国家意识教育尤其是国情教育。要通过讲座、知识竞赛、参观、寻访等形式,用发生在少年儿童身边的新气象、新变化、新发展来启发少年儿童,使他们在实践体验中增加对家乡的认识,进而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了解我国在世界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口、资源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步骤和宏伟前景,从而正确认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增强广大少年儿童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拥护。
2.大力开展民族历史教育尤其是中国革命史教育。要结合各地的历史文化、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通过“争当小导游”、歌曲传唱、书画比赛、红色旅游、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形式,帮助广大少年儿童了解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发展的历史,了解近代以来我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而奋斗的历史,了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而引导他们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大庆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优良传统,使广大少年儿童了解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增强热爱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为祖国服务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