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表需附详细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本同时发ccppg010@sina.com)
附件3: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评选标准(暂行)
1.学校有专人负责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学校有健全、周密的少年儿童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规章健全,计划周密,定岗到人。
3.学校大队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知识竞赛、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全校性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普及面不少于3个年级。
4.学校大队部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开展模拟演习和自护培训,普及面不得少于1个年级。
5.学校大队部每学年都开展安全教育类“雏鹰争章”活动,普及面不得少于一个年级。
6.有2名以上的公安、消防、交通、铁路、卫生等部门的同志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参与到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中。
7.学校定期对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良好,没有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学校当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附件4: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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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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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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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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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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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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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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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请填写以下统计数据,并附详细材料。
1、本校参加“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学生数量是 ,占全体学生的 %。
2、本校参加安全教育类“雏鹰争章”活动的学生数量是 ,占全体学生的 %。
3、本校2007年组织“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 次,参与人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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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少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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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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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少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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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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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少工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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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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