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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是少先队的重要品牌活动,自1988年首次开展以来,历次活动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打下了良好基础(后因各种原因一度中断)。2006年,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指导中国少年报社恢复举办了“光荣的奖章属于谁--全国万名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得到各级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少年儿童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少工委五届三次全委会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全面深化“雏鹰争章”活动,并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提供必要的活动基础,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开展2007年度全国“好少年好儿童”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结合普及实施《纲要》,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广泛开展“雏鹰争章”活动,积极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全面展示新时期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全社会关心、爱护少年儿童,热情服务少年儿童,营造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知荣辱、争奖章、学榜样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中国中学生报和辅导员杂志共同承办。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报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号楼;邮编:100028;联系人:骆佳;联系电话:(010)64633227;电子信箱:yidaogang@sohu。com。
  四、活动内容与办法
  (一)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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