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命名北京市“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等单位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建设,为增进广大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按照《关于申报2012年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体青字〔2012〕50号)有关要求,各地体育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经专家评审并经总局批准,决定命名北京市“人民大学附属小学”等478所学校为2012年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名单见附件),并对俱乐部依托单位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俱乐部创建总量
根据本年度彩票公益金投入总量,本着稳定规模、适度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各地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际,2012年在全国共资助创建478所俱乐部。
二、资助资金来源、比例及建设周期
扶持资金来源、比例及建设周期按照(体群字〔2008〕93号)文件执行。
三、组织管理
(一)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对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创建俱乐部工作进行审核并根据俱乐部的条件和开展活动规模,核定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投资;通过对俱乐部开展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确定后三年的扶持资金;对于不符合创建条件和要求的俱乐部,停拨扶持资金,并限期整改,经检查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俱乐部资格,并通报所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
(二)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体群字〔2002〕89号),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扶持资金比例要求,确保扶持资金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扶持资金的发放和监督使用办法,使该项资金真正用于俱乐部建设。
(三)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分类管理机制,对各级各类俱乐部进行等级评价和管理,提高创建工作的检查评估质量和工作水平,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四)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创建俱乐部具体业务指导,帮助俱乐部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发展会员并组织开展体育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2012年所创建的俱乐部名称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国体育彩票捐赠。
(二)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帮助新建俱乐部开展工作,保证所有俱乐部能尽快正式挂牌运行并组织青少年开展活动。
(三)各地要积极指导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学校创建俱乐部,并纳入本地区俱乐部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