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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六)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岗位职责有关的专业法。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各类专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学习《价格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财务监管;认真学习《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做好稽查工作;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市场准入监管;认真学习《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电力监管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做好保密工作。通过各类专业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法律水平。

  (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监管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监管。认真贯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监管的意见》(电监政法〔2006〕10号),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管体制和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客观评价电力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围绕群众特别关注的电力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八)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专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以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不断增强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把法制教育融入监管和服务过程中,提高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在电力监管机构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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