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1年9月底以来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1年9月底以来,各地区、各安全评价机构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各地区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和督促安全评价机构网上公开评价报告等信息。云南省安全监管局整合技术资源,在工作网站建立安全评价信息网上公开系统,要求评价机构按照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时间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机构上报数据的审核、维护和发布工作,实现了建设规范和监管同步实施、有序进行。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发安全评价业务监管系统,对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在该系统登录界面专门增加了各安全评价机构工作网站的链接,只需录入被安全评价单位名称,便可查询到该机构综合信息和所出具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增强了便利性,进一步强化动态监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在推进评价报告公开过程中,制定配套文件,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影像资料收集必须涵盖安全评价的全过程,在保证被评价单位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全部予以公开,并将建立工作网站情况、公布综合信息和业务信息情况作为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和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工作考核力度。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定期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布安全评价机构动态监管信息,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公开综合信息和评价报告,同时使项目建设单位能够通过政府网站适时了解安全评价机构状况,选择合适的安全评价机构从事评价活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制定了专门工作表格,将安全评价机构需要公开的综合信息和评价报告内容均以表格形式体现出来,既统一了格式,规范了要求,又便于查阅和归档管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