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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印发2010至2020年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
  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的作用,针对行业重大前沿技术与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引导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共同组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更多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通过实质性研发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注重创新型企业的人才培育,探索工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材料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的“双导师制”。 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领域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围绕领域人才紧缺与企业实际需求,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加大工程师的培养力度,加强材料工程及相关领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满足高层次工程化人才需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终生学习机制,促进工程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颁布实施继续教育法,通过法律明确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义务与职责,切实促进用人单位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鼓励按照股份方式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基地。鼓励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实践,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引导和鼓励新材料人才向企业集聚
  加强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制定人才向企业流动的引导政策,实施“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引导广大企业不断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与条件,为一线用人单位充实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加大对企业教育培训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力度,并适当放宽使用限制;有条件的企业要制定吸纳、留住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建设形成若干企业人才高地。
  (六)引导新材料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
  针对我国材料资源很大比例分布在西部地区,而西部现有人才密度很低等问题,实施“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落实边远贫困和边疆民族等地区人才支持计划;结合西部地区的发展需要和资源禀赋,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人才继续教育、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西部流动,改善人才分布与产业资源分布极不合理的状况;对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人才达到一定时限要求的,在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每年重点扶持一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新材料创新创业人才;制定西部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回西部地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到西部地区服务和锻炼的派遣、轮调政策等,切实改善西部地区新材料人才资源状况。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新材料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
  科技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在新材料领军人才的遴选标准、认定条件、考核办法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同时,统筹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等新材料人才资源,积极落实人才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配置和使用等各方面的统筹协调服务,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中央与地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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