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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五、表彰方式

  对获得“中华慈善奖”的个人、企业和慈善项目,民政部将印发通报予以表彰,并于2012年4月在京举行第七届“中华慈善奖”颁奖典礼。

  六、推荐要求

  “中华慈善奖”作为我国慈善领域最高级别的政府奖项,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推荐当地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爱心人士、企业和项目。同时,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做到推荐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地要抓紧时间部署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2月24日前完成报送推荐和申报材料工作。

  七、申报方式

  须通过网络申报和寄送纸质材料两种方式申报。2012年1月10日起登录民政部网站、中国公益慈善网,通过《第七届“中华慈善奖”申报系统》填写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推荐函、申报材料及相关音像资料寄送至评选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本可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复印,也可通过民政部网站、中国公益慈善网下载。

  通信地址: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7号中民大厦11层1160室,邮编100053。

  电话:010-83523910、83520910、83520447、83522295(总机)转。

  各奖项材料申报联系人:

  最具爱心捐赠个人:刘帆(分机8774;手机15910524410)

  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李扬(分机8687;手机13810715196)

  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张亚楠(分机8054;手机15120005910)

  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杨飞(分机8807;手机18611121819)

  传真:010-83520445

  电子邮箱:seven@charity.gov.cn

  附件1. 《关于推荐第七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附件2. 《表1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申报表》

  附件3.《表2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申报表》

  附件4.《表3第七届“中华慈善奖” 最具爱心慈善楷模申报表》

  附件5.《表4第七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关于推荐第七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民政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办公室: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现推荐候选对象如下:

  第七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表

候选者名称

申报奖项*

候选者联系人

候选者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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