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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造价

工程师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分

72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分

84分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

100分

60分

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分

60分

安装

执业

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分

60分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

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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