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升级换代及装备自主化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及采用的关键技术
| 目标
| 选项标准
|
1
| 低定量新闻纸技术改造
| 淘汰落后产能。
| 改造低定量新闻纸40万吨。
| ·按《专栏5“十二五”新建、扩建项目起始规模》执行。
|
2
| 低定量含机浆文化纸
| 采用施胶压榨或薄膜涂布,机内或机外压光等技术。
| 新增与技改未涂布书写印刷纸430万吨,涂布纸160万吨。
|
3
| 高档生活用纸
| 宽幅、高速纸机、热风气罩等技术。
| 新增与技改高档生活用纸项目210万吨。
|
4
| 低克重、高强度、包装纸板
| 宽压区压榨、膜转移施胶、压光机等。
| 新增及技改包装用纸80万吨,白纸板400万吨,箱纸板500万吨,瓦楞原纸460万吨。
|
5
| 功能性特种纸及纸板
| 利用特种纸及纸板专有技术和装备。
| 新增及技改特种纸和纸板90万吨。
|
6
| 装备自主化
| 建立开发设计制造集成平台,采用先进的零部件制造成套自主化制浆和造纸机械。
| 年产10万吨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非木浆及废纸脱墨浆成套生产线;中高速纸机成套设备。
| ·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有制浆造纸装备设计制造业绩的企业。
|
六、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推进林纸发展
在《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有效促进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建设造纸原料林基地,继续推进林纸一体化持续发展。国家建立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要对林纸一体化工程中的原料林基地加以统筹考虑。根据《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及其他有关文件,对制浆造纸企业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为原料生产的产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二)鼓励自主研发,发展国产装备
支持大型、先进成套造纸装备以及关键零部件、系统等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将国内企业自主化已成熟的制浆造纸关键设备和成套装备列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设备确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系统、原材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取消相应的整机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造纸成套装备研发设计和关键零部件、系统的设计制造技术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造纸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研发使用自主创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三)完善激励政策,推进节能减排
制定和实施造纸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有效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完善激励政策,对环保先进企业实行鼓励或奖励政策,在排污指标分配,建设项目核准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关、停、并、转的退出和补偿机制。制定造纸企业利用制浆黑液、高浓废水、污泥和废渣等废弃物生产生物质能源的鼓励政策。
(四)增加废纸回用,引导绿色消费
完善废纸回收利用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和相关标准,健全废纸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制定鼓励政策。提高全社会节约用纸意识,引导理性、绿色低碳消费。各级政府应当优先采购使用以废纸或一定比例废纸为原料制造的纸产品,制定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废纸利用再生产品。
(五)制定修订标准,完善标准体系
强化造纸工业产品标准、测试方法标准、技术标准等各种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加快对新产品、新技术等标准的制定,加强节能、节水、节材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适时修订和完善现有相关标准,如纸产品的白度标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纸及纸板标准等。提高造纸工业标准的国际竞争力和有效性,促进我国造纸工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完善外资政策,引导外资投向
加强对外商投资方向的引导,优化外商投资的产业及区域结构;鼓励主要利用境外资源的规模以上林纸一体化外资项目,鼓励造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优势互补、共同研发、共享成果,扩大技术溢出效应;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外资并购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七)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境外投资
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境外造纸原料、造纸生产、制浆造纸装备等产业,有效利用境外木竹资源,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努力开拓国外市场。鼓励国内银行通过出口信贷、项目融资、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造纸领域境外投资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境外投资相关信息服务,出台海关、商检、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便利化措施。
(八)加大投资力度,开拓融资渠道
在扩大造纸行业间接融资的同时,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经济实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和企业。充分发挥和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造纸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并上市;鼓励已上市造纸企业充分利用增发股票、配售股票、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形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造纸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开拓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
(九)建立健全机制,应对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