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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
  调整造纸产业布局应根据国家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要求,遵循资源永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统筹考虑不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满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合理发展原料林基地,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重点环境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严重缺水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
  1、长江中下游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和湖南7个省(市),纸及纸板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7%左右,是我国造纸第一大产区,该区域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水污染、湖泊富养化问题比较突出。“十二五”期间,该区域造纸工业应高度重视防污与节水并重,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宜充分利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南部地区适宜发展速生丰产林的条件,继续推进林纸一体化发展。长江三角洲具有区位优势和较发达的造纸工业基础,利用进口木浆和国内废纸,建设文化用纸、包装纸板及特种纸生产基地。该区域内局部地区布局过于密集、企业规模小,环境容量难以承载,要控制开发强度加强调整和整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2、黄淮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和河南6个省(市)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产量为30%左右,是我国第二大产区。其中山东、河南、河北3省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总产量29%左右,企业布局较密集。该区域是草浆主要产区,水资源紧缺,环境容量小,优质纤维资源短缺,产业发展支撑条件受到限制,属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要加大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控制增量与优化存量并重,通过淘汰落后获得增量,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造纸工业的用水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调整原料结构和企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适度发展化学机械木浆,增加商品木浆和废纸的利用。积极研发和应用秸秆的清洁生产技术,调整草浆结构。以现有优势产区布局为基础,细化造纸工业分区,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新格局。要以重点骨干企业(集团)为依托,整合区内资源,带动区域造纸产业升级。同时要突出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到区域外和国外选择投资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该区域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制浆造纸企业。
  3、华南沿海地区。包括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4省(区)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总产量22%左右,是我国第三大产区。该区域总体上纤维资源和水资源丰富。“十二五”期间,该区域造纸工业应实施调整与治污并重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采取推进造纸原料林基地建设和利用境外木片等措施,发展林纸一体化基地。珠江三角洲地区要控制开发强度,应以商品浆和废纸造纸,进一步完善、健全包装纸板生产基地,同时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产品结构单一的状况。区域内局部地区企业布局过于密集且规模小,应加快现有企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防治污染,促进产业升级。广西地区还应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蔗渣资源,积极发展蔗渣制浆造纸。
  4、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总产量的2%左右,是我国北方发展速生林基地的主要区域。该区域土地资源丰富,有一定纤维、水资源条件和造纸工业基础,该地区应充分利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在自然条件和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区域适当发展制浆造纸,以现有大型骨干制浆造纸企业为依托,加强业内优质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利用国外纤维资源,同时配套建设以现有中幼龄林改培为主的速生丰产原料林和芦苇基地。
  5、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5个省(区),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总产量的6%左右。该区域多属高山与高原,水资源相对丰富,林竹资源开发潜力大,但开发有一定难度。四川、重庆地区要以竹资源开发为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发展竹浆。贵州、云南可适当发展一定规模的木浆和竹浆,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6、西北地区。包括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6个省(区)。造纸产量占全国造纸总产量的3%左右。该区域地处江河源头,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纤维、水资源短缺,不宜发展造纸工业。该区域要通过骨干企业的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做到节能减排、清洁发展。
  (四)推进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
  1、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各个领域大力节约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对各环节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要采用节约资源、能源和土地的技术工艺与装备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实现生产过程中的减量化。二是增强全行业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面推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进制浆造纸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到“十二五”末,单位产品平均取水量比2010年降低18%。三是推进制浆造纸企业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回收利用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余压、余热)、废渣、废液进行综合利用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化。四是鼓励发展高得率纸浆和废纸浆造纸,节约纤维资源。“十二五”末,吨纸及纸板消耗原生纸浆由2010年平均340千克降至324千克。五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施造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促进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2、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防治污染。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制浆造纸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低能耗蒸煮、碱回收、封闭筛选、氧脱木素、无元素氯漂白、全无氯漂白、低白度纸浆及其纸产品生产、未漂白纸浆及其纸产品生产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水污染物防治为重点,兼顾废气、废渣处理,采用封闭循环用水、白水回收、中段废水多级生化处理、烟气高效净化、废渣资源化处理等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减少“三废”的排放。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技术装备更新,降低单位产品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监管。一是加大对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污染防治法》、《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等法律、法规、标准与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增强全行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推进政府为主导、企业为责任主体、社会监督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制度,环境执法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环境认证和环境标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质量公告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促进社会公众参与并监督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三是严格造纸行业准入条件,落实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目标责任制,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排减污。着力加快解决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问题。现有制浆造纸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与设备,抓紧技术改造,淘汰年产5.1万吨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单条年产3.4万吨非木浆生产线和单条年产1万吨及以下废纸浆生产线,以及窄幅、低车速、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禁止采用石灰法地池制浆(宣纸除外)、限制新上项目采用元素氯漂白工艺(现有企业逐步淘汰),禁止进口国外落后的二手制浆造纸设备。完善“三废”治理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对经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企业或生产线要依法整顿或关停。“十二五”期间,继续实行产业退出机制,调整和明确淘汰标准,量化淘汰指标,加大淘汰力度。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300万吨,淘汰纸及纸板落后产能100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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