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147件,涉及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共35个立法项目。法律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于4月8日召开代表议案交办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研究并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一是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研究;二是在法律案的拟定修改和审议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的意见;三是邀请部分代表参与有关立法座谈会、立法调研等,切实办好代表议案。法律委员会于11月29日召开会议,对147件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5件议案涉及的2个立法项目,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1.关于制定行政强制措施法议案1件
议案提出的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设定权、实施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已在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行政强制法中作出规定。
2.关于修改
兵役法议案3件,关于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议案1件
议案提出的调整完善激励大学生入伍的政策规定、改革完善退役安置制度、修改惩处办法等内容,已在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兵役法修正案有关兵员征集和现役军人的工资制度、休假、疗养、住房等生活福利待遇,以及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等规定中作出规定。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军人保险法草案对军人伤亡保险和退役后养老、医疗保险以及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作出了规定。
二、58件议案涉及的2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议案30件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已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并建议会议决定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
4.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议案22件,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议案5件,关于制定民事证据法议案1件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关于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和民事证据法的问题,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修改
民事诉讼法时一并加以研究。
三、4件议案涉及的3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在起草或者研究修改
5.关于修改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议案2件
修改地方组织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从去年开始,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开展代表法修改工作的同时,即着手研究修改地方组织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就修改地方组织法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对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研究过程中统筹考虑。
6.关于修改
突发事件应对法议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