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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执行与独联体、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若干管理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有关项目费用报销等具体事宜,请项目单位直接与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独联体处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电话:010-68512070,传真:010-68515808,网址:www.cstec.org)
  项目单位应配合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合作成果总结工作。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我司以往所发文件与本规定精神相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

  六、本规定解释权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科学技术部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与第三世界、东欧国家科技交流接待宾费用报销表

  单位(盖章)

科技部批件文号

 

来宾国别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执行单位

 

团 长 姓名

 

人  数

  人

接 待 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开支项目

  金 额

说明(天数×人数×金额)

外宾住宿费

 

 

伙食费

 

 

城市间交通费

 

 

 

 

 

 

 

 

 

 

 

合计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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