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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项目比选的公告

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项目比选的公告
(2012年1月6日)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决定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2012年度财务决算抽查审计工作。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比选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比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择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承担相关审计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标的

  本次抽查审计项目共10个标的,均为财务决算抽查审计项目。

  二、审计项目比选程序

  1.发售比选文件。

  2.确定候选事务所。根据被审计企业委托要求,6个标的采取现场公开选取标的方式确定候选事务所,4个标的采取邀请比选方式确定候选事务所,每个标的确定3家候选事务所进入专家评议程序。

  3.组织专家评议。根据《中央企业财务抽查审计项目评标(比选)计分体系》,由专家对每个标的候选事务所进行集中评议,确定中选事务所推荐名单。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312室

  3.比选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多购不限,售后不退。银行汇款至代理机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0200209519200005317),汇款用途请填写(TGT-SASAC/201201D BSK)。事务所须登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tgtiis.com)进行免费注册,并下载有关文件的电子版。

  4.事务所应凭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注册地在北京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承诺函》(附件一.doc)原件(壹份);

  (2)注册地不在北京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承诺函》(附件一.doc)原件或复印件(壹份)。获取比选文件时仅提交《承诺函》复印件的,事务所应于比选候选现场签到时递交《承诺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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