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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完善病案管理,我局组织专家对2001年下发的中医住院病案首页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2年2月1日起开始使用(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科室可参照执行。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邴媛媛
  电 话:010-59957687
  传 真:010-59957684
  E-mail:yizhengsiyichu@126.com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医疗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医疗付费方式:□          中 医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姓名         性别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日   年龄    国籍   

(年龄不足1周岁的) 年龄    月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出生地        省(区、市)     县  籍贯    省(区、市)  市   民族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区、市)   市    县     电话         邮编        

户口地址       省(区、市)   市    县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治疗类别 □ 1.中医( 1.1 中医  1.2民族医)  2.中西医   3.西医

入院时间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科别     

出院时间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门(急)诊诊断(中医诊断)          疾病编码         

门(急)诊诊断(西医诊断)          疾病编码        

实施临床路径:□ 1. 中医 2. 西医 3 否   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1.是 2. 否 

使用中医诊疗设备:□ 1.是 2. 否  使用中医诊疗技术:□ 1. 是 2. 否  辨证施护:□ 1.是 2. 否

出院中医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出院西医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主病

 

 

主要诊断

 

 

主证

 

 

其他诊断

 

 

 

 

 

 

 

 

 

 

 

 

 

 

 

 

 

 

 

 

 

 

 

 

 

 

 

 

 

 

 

 

 

 

 

 

 

 

 

 

 

 

 

 

入院病情:1.有,2.临床未确定,3.情况不明,4.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                              疾病编码                            

                                   病理号          

药物过敏 □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 □ 1.是 2.否

血型 □ 1.A 2.B 3.O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        主任(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         编码员        

病案质量 □ 1.甲 2.乙 3.丙  质控医师     质控护士       质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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