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
(教职成[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的紧迫性
1.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新世纪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通过加强师德规范、建立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对于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完善培养培训制度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是推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近年来,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培养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培养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制度建设仍然是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制度不健全、特色不鲜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因此,必须把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革创新,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 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校企合作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内容完备、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