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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社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三农”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结合各级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和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和报送信息。

  (一)要努力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及时,就是要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善于捕捉突发和苗头性信息,并在第一时间整理报送,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瞒报、虚报。准确,就是要确保信息真实性,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全面,就是要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反映事情的全貌,同时要坚持喜忧兼报的基本要求,切忌报喜不报忧。

  (二)要更加突出信息报送重点。继续跟踪各地贯彻国务院40号文件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反映各地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典型;密切关注农资和棉花两大业务的市场变化,关注各地在促进农民增收、搞好鲜活农产品供应、发展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等。

  (三)要积极拓宽渠道和视野。在重视和加强传统业务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的同时,积极向主管协会所涉行业及其他领域拓展,努力拓宽信息来源,丰富信息报送内容,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除了一般的业务信息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发现、总结、报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和综合提炼。鼓励和支持信息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信息调研。信息调研要注意成果转化,及时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切实发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加强对信息材料的提炼整理,突出重点,简明清晰,切忌空话、套话。

  四、加强社务信息制度机制建设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重视自身社务信息工作网络的建设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健全社务信息工作职能,强化人员配备和后勤保障,构建上下贯通、覆盖广泛、高效迅捷的社务信息工作网络。要探索建立健全及指导管理社务信息工作网络的制度和办法,规范指导相关工作。总社要加大对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务信息工作网络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力度。各省级社除了自身向总社报送信息外,还要对所辖的总社信息直报点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指导督促,今后信息直报点的信息采用积分同时计入所在地的省级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总结并积极完善社务信息工作制度,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社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努力推动社务信息工作走向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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