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调研工作的通知


  (二)实地调研

  调研单位从《工作指南》中下载所需的信息采集表,打印后指导调研对象填写,填写完毕后,登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平台”将采集信息录入并提交。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工作指南》。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采集调研工作对于修订《大典》以及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人力资源科学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门采集调研工作组,制定详细的采集调研工作计划,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采集调研工作组要科学合理地选择采集调研对象,有效组织采集调研单位对象和个人对象按照填表有关提示要求和访谈提纲,规范、独立填写有关表格和问卷,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在帮助采集调研对象填写时,应按照采集调研对象的意愿,如实填写。

  (三)采集调研工作组要及时汇总、统计、分析采集调研信息,对《大典》21个已有和拟新增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提出建议,并形成相应的采集调研报告。

  (四)请各有关单位指派专人作为采集调研员,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采集调研员信息(详见附件)报送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采集调研员信息是登录“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平台”的唯一途径,请各单位认真填写。

  (五)《工作指南》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府网站(http://www.sbsm.gov.cn)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zjzx.sbsm.gov.cn)下载。

  (六)上报材料要求

  1.《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调研报告;

  2.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各已有职业的机构调查问卷;

  3.已有职业和拟新增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表及问卷。

  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30日之前,将职业描述信息采集表及问卷通过大典修订平台提交,同时将调研报告和机构调查问卷邮寄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调研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

  联 系 人:曾晨曦、董玛力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

  电 话:010-88518539 / 13601388897 / 13811992379

  传 真:010-68319803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